評選“好人”,誰才是終極考官?
□ 楚 翎
8月11日,吉林省白城市精神文明辦公示了擬推薦申報2025年第二批“吉林好人”候選人名單。其中,候選人齊某因孝老愛親先進事跡引發爭議。其事跡材料中,包含“炒菜多放父親愛吃的辣椒”“為母親裝感應燈”“帶爺爺游北京天安門”等細節。有網友質疑,“炒菜多放辣椒,這些事跡是不是太普通了”。
小小辣椒,竟引發全網熱議。這場圍繞“辣椒”的論戰,焦點卻多在“辣椒”之外。有網友吐槽,如果“炒菜多放辣椒”都能成為“先進事跡”,評選標準是不是太過兒戲?也有網友認為,“真正的孝道藏在一日三餐里”。就如高贊評論所寫的:“父母最需要的,或許不是昂貴補品,而是飯桌上有人記得他們不吃香菜”。
事實上,齊某的事跡遠不止“炒菜多放辣椒”。公示材料顯示,除了“炒菜多放辣椒”,她還曾全程陪護患病住院的奶奶、攢錢為爺爺圓夢北京之旅、為怕黑的母親裝感應燈等。從評論看,部分人甚至連短短數百字的公示材料都沒看完,便抓住“炒菜多放辣椒”斷章取義,認定齊某憑此入選,甚至對當事人進行道德審判,這顯然有悖于基本事實。
當然,這些生活細節看起來不若舍己救人或散盡家財行善那般轟轟烈烈,但是普通人的溫情關懷同樣閃爍著光芒。既然評選的是“身邊好人”,那么日常生活的點滴也當納入考量。普通人的生活中沒有那么多驚天動地的大事,但細水長流的孝敬與關懷同樣溫暖人心,值得肯定和褒獎。因其貼近生活,反而更具示范和學習的價值。
這場“炒菜多放辣椒”引發的爭議,也揭示了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當下,“好人”的標準應當如何界定?從爭議中可見,不少人對“模范人物”的標準過于嚴苛,似乎只有做出了感天動地的壯舉才配稱為“好人”?;蛟S正是為了避免這類爭議,多地評選嘗試把“好人”的標準量化:湖北要求“連續照顧患病親屬3年以上”,浙江規定“每月為老人服務不少于20小時”,重慶甚至細化到“每周探親次數”……這些量化指標看似客觀公正,卻又折射出另一層矛盾:善行義舉真的能量化計算嗎?這會不會無形中鼓勵了“表演式”孝道與善行?
回歸此次爭議,公示事跡材料,本就是保障公眾知情權和監督權的舉措,只要不是斷章取義或歪曲事實,那么網友們行使監督權也無可厚非。話又說回來,既然是“身邊好人”,理應尊重當地民情社意。當地文明辦回應,評選堅持“群眾參與,聚焦凡人善舉”原則,所有候選人均由基層推薦產生。那么,齊某的事跡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夠格”,還是應該聽聽當地人的意見。畢竟,評價孝道的終極考官,是被孝敬本人;評價善行含金量的終極尺度,是親歷者的真實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