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3處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
本報訊(記者 韋英奇) 近日,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核定公布134處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其中,我市有3處不可移動文物成功入列。
我市入列的不可移動文物為:位于港口區王府街道沙港社區的洲尾遺址,占地面積約4.53萬平方米,是一處重要的古代貿易場遺址,其年代跨度從唐代至明代;位于東興市東興鎮中越人民友誼公園的中越人民革命烈士紀念碑,該紀念碑系水泥混凝土構筑,表層為白色石米批面,基座為四方形,碑呈塔尖方形,占地面積約1200平方米;位于港口區光坡鎮光坡村的三光企革命武裝起義紀念碑,該紀念碑呈“山”頂狀,系花崗巖石鑲包外形而成,分四層臺階自西北朝東南向抬階而上,碑高22.9米。
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工作,通過加強不可移動文物的定期巡查、全面完成文物掛牌立碑工作、精心實施文物修繕與維護項目、積極探索文物的活化利用途徑等措施,有力地推動了我市文物保護事業的全面發展,不僅保護了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也促進了文化與旅游的深度融合,提升了城市的文化內涵和軟實力。截至目前,我市已擁有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處,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12處(含本次新增的3處)。
值班編輯:唐國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