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保護防城江水資源的決議〉等三項決議的決定》已由防城港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于2024年10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