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疆辭去防城港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李疆辭去防城港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10月29日防城港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防城港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接受李疆辭去防城港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報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其所擔任的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依法相應終止。
值班編輯:唐國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