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保護古樹成為全民共識
□ 鳴 玉
近日,賀州一男子因自家采光被擋,竟對一棵承載著220年風雨的珍貴古樟樹多次投毒。此等行徑令人發指,更觸犯了法律。
古樹名木是重要的物種資源、景觀資源和生態資源,身負文化記憶與生態功能的雙重使命。賀州這棵220年樹齡掛牌古樟樹,見證了城市的歷史變遷,承載著地方的歷史記憶與鄉愁情思。古樟樹作為“有生命的文物”本應得到更好的保護,卻因個人私利險些枯死,實在令人痛心。該男子的行為更是其法律意識淡薄的體現。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害古樹名木,無論是砍伐、移植,還是投毒損害,都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情節嚴重者還將面臨刑事處罰。而他無視古樹的掛牌保護設置,先后購買有毒物質,悄悄灌注到古樹根部,其行為已涉嫌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所幸當地園林部門及時發現并對被投毒古樟樹開展了緊急搶救與復壯工作,該古樟樹正在逐步恢復之中。其實,因樹木影響采光而引發的糾紛,本身可以通過合法的解決途徑。然而,該男子卻選擇了錯誤的方式,最終釀成大錯。
這起事件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古樹名木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民眾的法律意識和生態保護意識,讓保護古樹成為全民共識。同時,要進一步完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機制,加強日常巡查與監管。保護古樹名木是每個公民的義務,當個人利益與公共資源保護發生沖突時,要秉持法治思維,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解決問題,共同守護好自然界和前人留下來的珍貴遺產。
值班編輯:吳清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