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陳樂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根據中共防城港市委員會及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建議,依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及有關規定,政協第七屆防城港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免去陳樂政協第七屆防城港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撤銷其政協第七屆防城港市委員會委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