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打擊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通告
為做好2024年元旦、春節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防城港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防城港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將“關于打擊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煙花爆竹是危險物品,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一、嚴厲打擊未取得《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和利用互聯網及微信朋友圈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二、嚴厲打擊在居民居住場所、超市內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方式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三、嚴厲打擊利用閑置的廠房、院落、出租房、行政區域交界地帶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設立中轉庫,超量存放,超范圍經營行為。
四、嚴厲打擊在禁放區域內違法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以上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一經查實,責令其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并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舉報電話:
上思縣 0770-8512296
東興市 0770-6292233
防城區 0770-3250008
港口區 0770-2832113

防城港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值班編輯:廖雪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