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關于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編號二十九)整改驗收公示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防城港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等相關要求,我市于2022年6月底前已完成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編號二十九)的整改工作,現將整改驗收情況公示如下:
一、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情況
2020年1月,自治區雖然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印發了《關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但對各地上報情況不審核、不把關,直接把地方的報告變成自治區的方案,多處內容不嚴不實。國家要求全面清理非法占用紅線區域的圍填海項目,但方案中卻將防城港市和欽州市45處占用海洋生態紅線的未批已填地塊,上報為未占用海洋生態紅線。上報的11處未批準填而未用地塊,有7處并未填海,4處地塊主要填海時間在方案上報以后。
部分地塊甚至繼續違法違規填海。北海市鐵山港灣區公館鎮鹽田村海域兩處填海地塊在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2018年以來分別新增填海面積0.65公頃和2.12公頃。欽州市大風江炮臺村福熙石場2009年10月起利用石材開采棄土棄渣堆砌形成填海區域4公頃以上,占用海洋生態紅線,海洋執法部門曾四次致函當地政府請求強制拆除,但未被理會,直至督察進駐后有關部門才于2021年4月12日緊急注銷了該采石場采礦權,停止違法填海行為。
二、責任單位
中共防城港市委員會、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況
(一)對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圖斑進行排查和梳理,妥善處理生態紅線范圍內的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圖斑
一是排查和梳理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圖斑。我市于2018年9月起開展圍填海現狀調查,2019年1月起排查梳理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圖斑,2019年5月制定了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并上報自治區海洋局,經多次審核修改后由自治區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報送國家自然資源部。此次督察反饋廣西涉及生態紅線的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圖斑共45宗,經核查涉及防城港市28宗,我市海洋局第一時間組織技術人員核對圖斑并將有關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送市人民政府。為進一步掌握圖斑詳細情況,2022年3月11日,我市海洋局再次組織相關人員召開研討會,結合圖斑現狀照片和衛星遙感影像變化情況逐一核驗圖斑基本信息,形成核驗排查報告。二是對占用海洋生態紅線的5宗非市政、民生圖斑實施拆除。針對督察反饋問題,我市迅速行動,組織相關部門和防城區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30日至5月9日、9月6日至13日對防城區環島東側氵萬歐村附近無主填海形成的5宗圖斑實施拆除。5宗圖斑已經基本拆除,未拆除部分主要是屬于2008年修測的海岸線精度較低造成的誤差,在新修測的海岸線中已經調整成陸域。三是對市政、民生、防災類以及已經取得土地確權等情形的23宗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圖斑提出保留的建議。
(二)組織修改完善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并提出處理意見報自治區海洋局
一是我市海洋局按自治區海洋局要求對督察反饋涉及防城港市的28宗圖斑進行核查,修改完善了占用海洋生態紅線情況,對已拆除的氵萬歐村附近無主填海5宗圖斑修改了處置意見,該處置意見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已于2022年4月14日行文報送自治區海洋局。二是對反饋意見指出《廣西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中“上報的11處未批準填而未用地塊,有7處并未填海,4處地塊主要填海時間在方案上報以后”情況開展核查。經核查,上述11處圖斑不涉及防城港市。
(三)加強巡查,嚴格管控違法用海行為
一是嚴格落實分片分區。按照2021年度執法巡查責任區工作制度的要求,全面實行執法巡查責任制,開展岸線、海域、海島、項目、海砂整治等日常海陸巡查,充分利用防城港市海域使用動態監管中心技術平臺,積極配合自治區海監總隊定期檢查、聯合相關城區(市)海監大隊共同執法,及時發現、處置各類違法用海行為。二是強化海域使用執法監管,規范用海行為。定期開展項目用海執法檢查和項目用海常態化監視監測,加強對轄區內各類用海項目的檢查和監督,發現涉嫌違法用海問題第一時間核查上報,約談項目業主。監督指導用海項目業主整改,將用海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嫌違法用海問題苗頭控制處理在萌芽階段。2021年,我市兩級海監執法隊伍開展日常執法巡查共計907次,派出執法人員3041人次;派出船艇356航次,航程約2000海里;派出執法車輛1060多輛次,巡查里程10000多公里;對281個無居民海島進行了航拍監測;累計岸線巡查90次,巡查長度367.9千米;對44個用海項目開展了100次海域使用動態監測,監測面積約2213.78公頃,對監測中發現的4個問題項目已通知業主整改;共對18處疑點疑區進行現場核查,對16處存在問題的疑點疑區進行督促整改,整改完成率為100%,對另外2處違法用海行為,均已按要求處置。2022年上半年,我市海監執法隊伍開展執法巡查134次,出動執法人員415人次;出動執法船艇42航次,航程共500多海里;出動執法車輛119輛次,巡查里程10000多公里;檢查用海項目111次、無居民海島186次;港口區、防城區的海岸線、在建用海項目已基本實現巡查全覆蓋,發現各類涉嫌違法用海行為14宗,均及時介入并采取措施處置。
四、驗收情況
2022年5月7日,我市牽頭整改單位市海洋局組織相關單位人員組成驗收小組,對涉及我市的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編號二十九)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驗收小組認為,該問題各項整改措施已落實到位、整改目標已達成、整改臺賬已全面具體,一致同意通過驗收。該問題已通過自治區牽頭整改單位的核查驗收,并經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自治區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同意驗收銷號備案。
公示期10個工作日,如有異議,請于2023年2月3日前實名反映,監督電話:0770-2822906。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
防城港市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月18日


